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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与上海法院合作交流会举行
2017年04月18日    来源:复旦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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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与上海法院合作交流会举行

焦扬会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

         阳春三月,新绿初绽。3月30日下午,复旦大学与上海法院合作交流会在复旦大学江湾校区廖凯原法学楼举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复旦大学党委书记焦扬、副书记刘承功以及上海市法院系统和我校相关部处负责人、法学院相关学科带头人等出席会议,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胡华忠主持。

       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章武生教授就“从个案全过程教学法的创建和推广到与法院合作探索庭审方式改革的实践”作了专题汇报。他首先感谢各位领导百忙之中亲临法学院指导工作;其次,介绍了庭审改革的背景,在创建个案全过程教学法中,发现了我国庭审存在的严重缺陷和问题,并直接导致了我国庭审效率低,质量不高,判决做出后上诉、申诉和上访当事人数量较大等问题;接着重点汇报了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与上海法院合作庭审方式改革进展情况。在经过几年的准备工作后,2015年,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与浦东法院、虹口法院和上海二中院合作探索庭审方式改革项目正式启动。在与境外的教授和实务人员合作为研究生和试点法院选派的骨干法官开设“现代庭审理论与应用”这门全新课程的基础上,2016年初,该课程在试点法院正式开讲,试点法院的领导均带头听课,三个法院确定了多个试点合议庭开展试点。整体上看,现代庭审理论与应用在提高庭审的针对性、效率、质量和裁判接受度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上海市二中院阮忠良副院长介绍了二中院合作庭审方式改革的进展情况。2016年6月2日上海二中院党组还讨论通过了《关于在民商事审判中开展“1+3”庭审方式改革试点的意见(试行)》,通过制度来推进庭审方式改革。经过改革,庭审效率,审判质量和审判效果明显提高。当然,新型庭审方式对法官的要求越来越高,所以,我们也不断组织法官来复旦听课或请复旦老师到我们法院讲授庭审改革的课程,希望通过庭审改革不断提升法官的素质。

         崔亚东院长对复旦大学和复旦大学法学院各位专家学者关注、研究和推动司法改革相关议题表示感谢。他说,复旦是一所拥有很高名望的学府,与上海市法院系统在司法改革等领域的合作均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法院系统提供了雄厚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持,为国家司法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他要求上海市法院系统积极为复旦大学法学院的人才培养创造环境,并深入研究专家学者提出的建议和需求。他指出,当前上海民商事案件占上海全部案件总量的83%,庭审方式改革无论对提升司法效率、公正和案件质量,破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均有重要价值。中央对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改革的要求是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希望双方积极努力,继续共同推动庭审方式和其他改革,并将改革形成制度、规则和规范,进而推广到全国。

          最后,焦扬书记代表学校对崔亚东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她指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复旦法学和司法实务一线系统进行全方位合作是一个提升我们学术品质、服务国家能力和理论教学水平的良好机遇。她强调,对于复旦法学院,一方面是要站在服务国家、服务地方区域发展战略的角度上争取机遇赢得发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为要法学院的发展带来更广阔的空间和机遇,我们的办学理念、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机制等各方面要适应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需要,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国家依法治国各领域面临的各种难题,不断提升我们的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另一方面,要不断深化推进、探索与司法实务部门的合作新机制、新模式。复旦法学院已与上海法院系统有了良好的合作基础,在与市高院签署战略了合作协议基础上,分别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虹口人民法院等法院都签署了合作协议。作为法学教育界、理论界、学界要培养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精湛专业水平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人才,要密切关注中国特色的司法改革和司法实践,以高水平的理论支撑司法改革实践,为上海市勇当排头兵的司法改革做出贡献,又要从上海市排头兵、先行者先行先试的实践中丰富发展中国特色法学理论,实现与上海司法界和中国司法界深度互动、勇立潮头、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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