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9日下午,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与上海市第二人民法院举行《民商事案件庭审方式改革课题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仪式在复旦大学江湾校区廖凯原法学楼第一会议室举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顾伟强、副院长阮忠良及部分庭室负责人,复旦大学党委副书记刘承功、法学院院长孙笑侠、法学院党委书记胡华忠、研究生院副院长吴宏翔、文科科研处副处长葛宏波、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章武生及相关领域教授出席了签约仪式。仪式由胡华忠书记主持。
法学院孙笑侠院长首先至欢迎辞。他对二中院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本次合作表示感谢,他指出,二中院是全国法院司法改革首批试点单位,在本次司法改革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与这样优秀的单位合作对我们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他表示法学院将全力支持本次合作的有效开展,力争为本次合作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顾伟强院长介绍了二中院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阶段、相关思考以及初步成效。顾伟强院长指出,本次司法改革力度、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是人民法院改革发展的难得机遇。随着法院人员分类改革基本到位,司法改革正在向着审判权力运行的更深层次推进。目前正在着力推进的民商事庭审方式改革,其目的在于构建更加符合司法规律和审判需要的民商事庭审模式,促进法官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此次与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合作开展民商事案件庭审方式改革课题研究,是希望更好地借鉴各位法学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更好地为改革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将是双方交流合作的新起点,期待双方的交流合作结出丰硕成果,共同为实现司法公正、推动司法改革、培养法律人才、建设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二中院民六庭庭长竺常赟就现代庭审理论所倡导的争点的确定、法官阐明权的行使、心证公开以及突袭性裁判的防止在二中院民六庭试行的情况进行了介绍。
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章武生教授介绍了民商事案件庭审方式改革课题的背景和意义。本次庭审改革的起因是在创建“个案全过程教学法”中,发现我国庭审存在许多问题。经考证,发现我国的庭审与我们自认为借鉴的德日等国差别巨大,是断章取义抄自前苏联。现代庭审理论是近几十年来在法治发达国家逐步形成并通过实践检验,有助于法院正确、适时地审理案件,体现诉讼民主、诉讼规律和程序保障以及当事人对裁判接受度的理论和方法,其能够大幅度提高法官的庭审能力。与二中院等6家法院合作,为成果转化创造了条件。二中院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不仅将成熟的做法上升为规则在全院予以推进,而且,确定了6个试点合议庭,这无疑为课题的推进提供了重要的保证。我校研究生院批准了我们申报的“现代庭审理论与应用课程”,为我们与境外的专家和法官共同开设该课程提供了条件。此外,还要感谢最高法院司改办、人民法院报和我院领导和教师以及相关科室的大力支持。
二中院阮忠良副院长和章武生教授签署合作协议
文科科研处葛宏波副处长指出,自己曾多次参与二中院、浦东法院与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合作探索庭审改革的会议,听取过上海市高院、二中院、浦东法院领导和许多法官对庭审改革的高度评价和建议,与章武生教授就庭审改革有过多次交流,深知该项改革的价值,并表示文科科研处将全力支持该项改革工作。
研究生院吴宏翔副院长介绍了研究生院设立FIST课程的背景和目标。他指出,章武生教授申请的“现代庭审理论与应用”课程,为培养校内外研究生、教师和试点法院的法官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我校FIST课程的一个很好的范例。今后研究生院将继续支持该课程建设和该项庭审改革。期待本次合作在司法改革中推演出新思路,获得科研新成果,也为研究生的快速成长提供良好机会。
复旦大学党委副书记刘承功指出,本次合作协议的顺利达成与二中院领导对庭审改革的高度重视、一线法官践行改革的决心密不可分。本次合作给复旦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教学和科研很大启示,为复旦大学在今后探索理论研究与实践结合和研究成果的转化提供了很好的范式。鉴于本次案件庭审方式改革课题的重要意义,可以与重大项目成果组织申报有机结合,为法学理论研究提供有力支撑。学校将全面支持课题的推进,期待产出水平更高的科研成果,在司法改革中起到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