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书状先行”?
“书状先行”,又被形象地称为“书来书往”,表现为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诉、辩、审三方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交换证据,明确立场。目的是确定案件无争议事实,发现、解决、限缩争议焦点,以保障案件的集中审理,一庭终结,进而实现审判质效的提升。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书状先行就是这磨刀的过程,不容小觑。
哪些“书状”如何“先行”?
“书状先行”一般表现为三轮交锋,但根据其内容所达到的效果,又不局限于三轮。下面以流程示意图形式,向你揭秘“书状先行”于诉讼中的基本行进过程。
书状先行流程示意图
经过上述三轮交锋,如控辩双方对法院梳理的事实与争点确认无异,则书状先行告一段落,诉讼程序推进至下一阶段。如双方对法院梳理的事实与争点仍有补充或举证,则将进一步进行争点确认工作。现针对民间借贷案件书状先行指引为例,梳理裁判思路及裁判要素,以供参考。
“书状先行之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诉讼指引
民间借贷纠纷书状准备应主要围绕借款合意、款项交付、利息约定及还款情况展开。
争议焦点一*: 双方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争议焦点二*:
借款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或
其他费用如何确定?
合同成立时间早于2020年8月20日,
借期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如何确定?
争议焦点三*:
还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