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研究

章武生:司法公正的路径选择:从体制到程序
2014年01月10日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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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的路径选择:从体制到程序


作者简介

章武生,法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德国马普所、日本山梨学院访问学者、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和司法制度,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多项,主持美国福特基金资助项目1项独著和主编著作多部,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法学权威和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
马贵翔,法学博士,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和司法制度,曾独着和主编著作多部,并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法学权威和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
王志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法学学工(1993)、法学硕士(1996)、耶鲁大学法学硕士(2006)、北京大学法学博士(1998)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候选人(在读)曾在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史和比较法著有《法律多元视角下的清代国家法》(2003),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发表论文多篇,独立承担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3项,曾获霍英东基金会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科研类二等奖2004)。
吴英姿,社会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美国格林奈尔学院访问学者,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社会学,曾独著和合著著作多部,并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法学权威和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目录

前言
导论司法公正的理念
一、司法何以不公
二、中国传统司法实践中的司法公正理念
三、普适的司法公正
四、司法与社会:普通法的实践
五、制度化的社会回应型司法

实证篇
第一章我国司法公正的现状评估
一、“司法公正”概念的界定
二、司法公正概念的操作化
三、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四、司法公正的社会评价描述
五、不同职业的人关于司法公正评价的差异
六、初步分析

第二章制度性司法不公:案例的实证研究
一、实体法的迷思:李某共同盗窃案
二、程序的局限:银广夏虚假陈述赔偿案

体制篇
第三章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最佳突破口
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评述与改革突破口的选择
二、为什么将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三、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案

第四章司法的有限独立: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
一、作为司法体制改革核心的司法独立
二、我国司法独立制度的历史、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三、中国特色的有限司法独立制度的构建

第五章法官职业化:成就、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一、法官职业化的概念和成因
二、我国法官职业化的成就和问题
三、我国法官职业化的实现途径

第六章司法环境的制度塑造
一、确保司法经济投入的制度安排
二、提高政府与公民的法律意识水平的制度安排
三、其它相关行政管理制度的配套完善

程序篇
第七章诉讼程序正义的实现:以诉讼基本结构的调整为重心
一、诉讼程序正义的含义
二、诉讼程序正义的基本结构
三、我国诉讼程序结构改革的核心:确保法官中立
四、我国诉讼程序结构改革的重点之:提升刑事被追诉人的诉讼地位
五、我国诉讼程序结构改革的重点之二:强化对侦查权的限制

第八章司法整体公正的实现
一、司法整体公正的含义与价值评析
二、实现司法整体公正的基本路径
三、实现司法整体公正重点之一:民事简易程序的制度构建
四、实现司法整体公正重点之二:刑事简易程序的制度构建

第九章司法公正与审级制度:反思与重塑
一、审级制度的原理及功能
二、我国审级制度的沿革及现行审级制度的缺陷
三、我国审级制度之重塑

第十章审判权与诉权的衡平
一、诉权与审判权关系的理论基础:诉权理论
二、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相互制约
三、我国司法制度之现状:审判权本位
四、审判权与诉权的衡平:构建审判权制约机制
五、完善民事诉讼法:以诉权保障为核心

 

序言

在各国法治建设中,司法公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现代各国无不把司法公正作为改革司法体制的基本原则或首要价值目标,司法改革的一系列举措和有关论著大多是围绕如何实现司法公正这一核心问题展开的。
从我国来看,近年来,司法公正既是目前从司法界到一般社会民众普遍关切的问题,也是我国法治建设最重要的内容。围绕改革司法制度,实现司法公正,我国法学界许多学科的学者参与了讨论,并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主张。
本研究旨在从制度建设、特别是基本司法体制和程序制度建设的角度,结合我国目前司法的理念和实践、特别是司法公正对建设和谐法治社会的意义,对司法公正制度构建的理论和实务进行全面系统研究,从而进一步深化和丰富司法公正的理论研究,为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制度改革、审判方式改革提供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
本研究认为,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路径,是司法体制和程序制度的建设。本研究从实证调查、司法体制和程序制度等三个方面展开,共包括导论和十章专题研究。导论及各章内容既可独立成篇。又相互关联。

 

文摘

插图:



(二)我国司法独立制度运行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題
通过对我国司法独立制度沿革的梳理,可以看出,我国关于司法独立原则的实践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观念引进到现实需求逐渐发展的渐进过程。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发现,无论是党的文件,还是宪法或者规定司法独立原则的基本法,对司法独立的规定都仅限于原则层面,就如何保障司法独立还缺乏制度性的规定。此种情形就使得我国的司法独立原则在实践中还难以贯彻,从而影响司法公正和法治国家的建设。概括起来,我国司法独立存在的主要问题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1.立法对司法独立的表达不到位。上文已经述及,司法独立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法官独立。而我国现有法律,无论是宪法,还是法院组织法或三大诉讼法都将司法独立表述为,“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①这种表述实际上仅涉及到司法独立的一个层面,即法院独立,根本没有规定法官的个人独立,也没有规定司法权独立。虽然判决书通常情况下由参审法官署名,但是,在形成判决结果的过程中,领导的意志又往往发挥更大的作用。对此,正统理论的解释为:“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是合议庭独立审判,更不是审判员独立审判,这是我国审判制度的一个特点,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法官独立审判。”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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