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本中心下设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设立秘书处作为行政机构,负责协助主任,处理中心日常事务。 中心主任: 章武生,法学博士,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中心副主任:
王志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心秘书处: 秘书长 :韩 涛,法学博士,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副秘书长:熊 浩,法学博士,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丁朋超,法学博士,复旦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