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简介

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简介

        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是复旦大学正式批准成立的校级研究中心,是以复旦大学法学院为主要依托、汇聚国内外理论界与实务界众多专家学者组织而成的、以行业交叉、学科交叉为突出方法,以司法研究为核心使命的学术团体。
        一、中心基本宗旨
        搭建学术载体与研究平台,积极促进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沟通与交流,实现司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互动与双赢,为有效提升司法水平,完善司法制度,推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贡献理论与实践智慧。
        二、中心主要特色
        (一)着重司法理论之研究
        重视对司法基础理论、境外司法改革动态、司法判例等问题的研究,以期为我国立法活动和司法实践提供各种可资借鉴的学术资源。
        (二)着意司法实务之合作
        以复旦大学法学院为依托,有效利用长三角的法学理论与实务资源,吸纳江浙沪司法机关、律师协会等机构和组织的实务专家,通过合作研究等方式,推动司法研究成果的及时、全面、有效转化。
        (三)着眼司法实践之需要
        加强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亟需解决的疑难问题的研究,为切实提升我国的司法水平,推动我国司法事业的发展提供助力。
        (四)着力司法人才之培养
        通过实践性教学尤其是案例教学的探索、研究与推广、传播,为提升我国法科人才的培养水平,提高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职培训水平和司法能力,推动和促进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
        三、中心运作方式
        以专栏写作、专题讨论、合作研究和研讨会等方式,研究司法实践中有较大价值的理论与实务问题,并通过报刊杂志、中心网站等媒介形式,将研究成果予以推广和传播。
        四、中心人员构成
        (一)理论界研究员
        依托复旦大学法学院司法理论、司法实务、比较司法、国际司法领域的相关学者;邀请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的国内司法研究领域的著名学者;吸收来自美、德、韩等国的国外司法研究的著名和知名学者。
        (二)实务界研究员
        凝聚江浙沪地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律师协会等司法实务部门与组织的领导、法官和律师;特邀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的领导与审判检察业务专家,《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等报刊的领导;邀请台湾地区的法官和律师。
        五、中心研究方向
        中心以“司法研究”为核心使命,凡与司法相关之理论与实务问题,均在关注与研究之列。
        目前初步确定的研究方向,主要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亟需解决的疑难问题以及中心成员有较好研究基础的重要司法问题。主要有:司法改革研究、司法哲学研究、司法文化研究(法律史)、司法社会学研究、司法程序研究、开庭审理程序和方式研究、裁判方式研究、判例研究、证券诉讼研究、环境诉讼研究、小额诉讼研究、法院调解研究、实践性教学研究等。
        其中,尤为重要的是“个案全过程教学法”的完善和推广与开庭审理程序和方式的改革问题。这是中心首批确定的两个重要专题。个案全过程教学法在我国司法制度建设中之所以居于重要位置,是因为我们目前对法科学生的培养和实务人员的在职培训方式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要求,在法治发达国家,案例教学和实务训练均非常发达,而我国在该方面还处于非常落后的地位,这些问题不解决,我们法科学生和实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案件的庭审质量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而个案全过程教学法是在加强实践性教学方面的一次有益尝试。
        开庭审理是民事诉讼中最重要的阶段,它决定着案件的审理质量、效率和程序正义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但是,对开庭审理这样一个至关重要的诉讼阶段,我国至今仍存在许多严重影响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的误区,特别是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事实不清的问题非常突出。在大陆法系国家,开庭审理程序通常称为“言词辩论程序”,此种言词辩论方式的特色,是法官以言词辩论为方法展开法律纠纷的审理。英美法系国家由于实行对抗制审理方式,言词辩论更为充分,可以说整个庭审基本上都处于一种激烈的辩论氛围中。而我国民事诉讼法却将言词辩论程序划分为“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各自运行、互不重合的独立阶段,再加上许多案件的争点不明,庭审中大量时间被消耗在审查一些不需要审查的证据上,从而导致庭审中的言词辩论被大大弱化、庭审效率低下。
        从我们初步考证的情况看,这种两阶段划分来自前苏联,而非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庭审方式。大陆法系国家庭审中突袭裁判的防止、心证的公开等重要庭审方式我们的法官却知之甚少。
        从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来看,开庭审理程序和方式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有大量工作要做,需要理论与实务部门的共同努力、长期努力才能完成。我们相信,该项改革将是我国迄今为止司法实务界已经进行的改革中最有价值的一项改革。改革的成功将会使我国的庭审水平和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果产生质的飞跃,并能够大幅度减少法官的工作量和国家申诉和涉诉上访方面的压力,减少国家维稳方面的费用。
        今日之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问题,或许已经由“有法可依”转移到“有法必依”,由立法层面沉潜到司法层面,既定法律未被严格遵守、法律实施效果不佳、法律应有权威缺失,日益成为制约法治建设步伐的突出障碍。要解决这些问题,清除这些障碍,切实提高司法的理论与实务水平,成为当务之急。2013年9月25日,本中心为此初衷而设。愿我辈志同道合之中心成员,各展所长,精诚合作,群策群力,同心同德,延续法脉,不负初心,为明日法治中国之实现,做今朝法律人应有之努力!

 

Copyright © 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淞沪路2005号法学院 邮编:200438
  网站首页 English